起重伤害现场处置方案

来源:bb平台体育下载    发布时间:2023-11-19 19:00:16

  1.1 起重机械在起重过程中,因检查维修不到位、操作不当、指挥信号不明确、安全意识差和在不良自然环境下,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。

  1.2 事故发生在施工作业场所,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装置有:吊钩、钢丝绳、制动器等。

  1.4 起重伤害事故发生前,起吊物质有碰撞、挤压和坠落,人员触电,机械倾覆等征兆。

  2.1.4 疏导组:由项目副经理、安质部、测量室、各施工队值班人员组成。

  2.1.5 保障组:由项目总工、办公室、工程部、物资部、设备部、计划部、财务部、各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及指定人员组成。

  2.1.6 善后组:由项目书记、办公室、计划部、财务部、各施工队指定人员组成。

  2.1.7调查组:由项目副经理、总工、工程部、安质部、设备部、物资部、各施工队指定人员组成。

  A 执行国家、地方、行业、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和法规、标准和应急预案;

  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,启动并组织实施项目现场处置方案,向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;

  实施现场处置,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,根据现场情况,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、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。

  提供技术保障,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,物资、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供给。

  按要求提供事故情况和有关的资料,参与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,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。

  3.1.1 当发生险情时,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实施工程人员撤离,迅速报告现场应急自救组长,自救组长迅速上报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。

  3.1.2 报警方式选用喊话或其它方式疏散人员,并采用电话向应急指挥小组报警。

  3.1.3 当事故有扩大趋势时,应急自救组长向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启动应急预案,及时与地方政府、应急救援队伍、公安、消防、医院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,联络方式采用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。

  3.1.4 现场应急自救领导小组通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,报警的内容主要是:起重伤害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背景,造成的损失(包括人员受伤或死亡数量、机械破坏程度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),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。

  切断电源,停机检查,待排除一些故障后再行开机;在恶劣天气情况下,停止机械的操作,天气好转后,恢复机械操作。

  停机、断电,迅速撤离所有作业人员,确保安全。进行机械设备的抢修维护;待机械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操作。

  遇险人员要积极自救,同时要想方设法通知救援人员自己所处的位置,以便得到及时救援;救援人员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,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携带相关救援机具、物资(根据储备物资装备确定),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。

  4.2 抢救受伤人员(特别是重伤人员),—定要在现场或附近就地急救,切忌盲目长途护送到医院,以免延误抢救时间。

  4.3 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,应封锁现场,防止不相关的人员进入,发生意外。